幼儿园考勤制度
1. 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工作息时间,病、事、公假审批制度。全园教工病事假半天及以上需向园长室书面请假,再向分管领导、年级组长、班组长请假。无假条扣20,不请假按旷职处理。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5次以上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2.上班期间,年级组长以上人员无论公事还是私事外出都需向园长请假说明,其余人员3小时内向分管领导或年级部长和班组长请假,3小时以上以上需向园长请假,并在门卫登记。不请假扣20元,不登记扣10元。
3. 病假每天扣10分,事假每天扣20分,个人外出函授学习(公派学习不扣分)每天扣4分,婚、丧(法定休假)每天扣4分、家长会(每学期半天)扣3分,长期病事假扣完为止,病假一个月不享受考核奖;每月外出不得超过4次,原则上每次不超过1小时,超时算事假,累计达4小时、8小时分别按半天、1天计算,以此类推。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
4. 私自不上课,影响教学,造成不良影响者,依据园内及上级有关规定按旷课处理。旷课一节扣5分,旷职一天者,批评教育,写出检讨,扣除当月全部奖金。无故不参加园内学习、会议、集体活动等按旷职处理。迟到、早退一次扣10分。
5.月病事假达五天(含五天)扣每月相应津贴的四分之一;月病事假达十天扣二分之一,以此类推。
6.一学年病假不超5天或事假(含家长会)不超2天,享受满勤奖。
7.婚丧产假等时间标准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8.哺乳时间相关规定:首先哺乳时间为孩子出生后1年时间内;其次哺乳教师的入离园时间需要提前向园长室提出申请,此申请要与班级其它两位教师协商同意,三位老师并在申请上签字认同;最后哺乳时间需要避开以下几条事项,(1)班上缺人时避开哺乳;(2)幼儿园重大活动时避开哺乳;(3)代班时间避开哺乳;(4)食堂、保健等行政后勤岗在哺乳时间内不能影响正常工作,同时离开时间的工作任务,自己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