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工作制度
1.消防工作做到“四有”:有制度,并做到消防工作时时、处处有人管、有人抓、有专人负责领导等。
2.消防工作做到“四定”,即定期进行消防演习,一年一次(定每年的11月9日);定期检查维修消防设备及消防器材,每学期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消防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每年11月9日那一周为消防宣传周(含消防知识竞赛,组织教师观看消防录像,举行消防知识讲座等)
3.切实加强用火、用电、用煤气等防患工作,完善防火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特别是厨房的煤气防漏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工作。
4.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放在安全地方,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
5.加强对厨房物品。仓库、会议室,配电房、活动室、各办公室,特别是幼儿活动室、午睡房的重点防火和设备的维修工作。
6.要害部门和地方的消防器材及设备要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使用正常,责任到人。
7.熟悉周边消防龙头的具体位置
8.依靠区消防大队的领导,增强全园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警惕性,做好一切防患工作。
9.要求全园各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把它纳入日常议事日程,落实抓好,坚决做到人走灯关、关空调,关闭所有有用电器。
10.每月一次检查消防自动报警设备的动作情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
11.消防设备、消火器保管使用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