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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宁示范幼儿园公开行风建设和师德建设承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9/27 17:09:12 作者:王蓉 浏览量:1433次

关于江宁示范幼儿园公开行风建设和师德建设承诺的通  知

    根据市教育局行评办及江宁区行评办有关文件和区行评办《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风行风述职评议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现将我园行风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承诺内容公开如下:

 

江宁示范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中小学、幼儿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民主评议。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教,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实行校务公开,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育人为本,关爱每一个学生。

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执行五严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六、执行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收费行为规范。

七、公平公正招生,招生政策公开,考试录取公平、公正。

八、落实惠民政策,完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九、加强师德建设,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十、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设立校长接待日和家长开放日,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制度。对举报、投诉及时反馈,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江宁示范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自觉践行让学生开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办学宗旨,特向社会承诺于下:

一、不歧视、侮辱、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也不接受学生家长所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三、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参与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不介绍所教学生去各类培训学校参加补课;

四、不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刊物或其他商品;

五、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活动;

六、不在考核、评优、晋级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七、不以非正当方式表达个人诉求,不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上访,不通过网络、短信、匿名信等渠道和方式,捏造、虚构、恶意诋毁、诽谤、威胁集体和他人;

八、不利用职务或教师身份谋取个人私利,败坏教师声誉;

九、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或违反社会公德,损害教师形象;

十、不做其它违反师德甚至违法行为。

教师若违背以上承诺,将被记入《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不良师德表现教师档案》,并愿意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作出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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