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科院科〔2016〕8号
关于举办全省“师陶杯”幼教与特教教育科研
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科院(所、中心)、各县(市、区)教科室、各幼儿园、各特殊教育学校:
为展示全省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科研成果,形成群众性教育科研热潮,促进广大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2016年全省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在职幼教及特殊教育工作者,包括在职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育科研工作者,可以独立或合作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参加评选。
二、论文主题
围绕课题研究聚焦于幼儿学习与发展、教师专业提升、教育教学变革、课程改革、班级管理、学校文化发展等理论与实践问题。
三、参评要求
1.申报。今年由各市教科院(所、中心)评审推荐参评论文。推荐篇数为各市幼教与特教专任教师总数的1%(篇数详见附件)。
2.体裁。参评论文的形式可以是教育基本理论探讨与宏观教育分析,也可以是个案研究、教育随笔、教育活动案例研究等,但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论文要注重实践,切忌泛泛而谈;严禁抄袭,一旦发现永久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全省。往年已参加“师陶杯”评选并获奖的论文不得再次参评。
3.格式。正文前要有“摘要”(200字以内)和“关键词”(3-5个)。引文要准确无误。注释及参考文献统一用尾注。每页编号。注释和参考文献要按通用学术规范格式编写。文章格式设置为:标题三号宋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五号宋体、行距固定值
四、组织申报
1.请各市教科院(所、中心)做好本地论文评审推荐申报工作。参评论文由各市统一报送至幼教与特教研究所邮箱:youjiaosuobg@163.com,申报截止日期为
2.省教科院将协同各市教科院(所、中心)做好幼特教论文评选的过程性指导工作。
五、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省教科院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负责,确保评选工作的权威性与规范性。
2.省教科院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最终由评选委员会评定,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若干。
3. 获奖结果将在省教科院网站上公布。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陆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幼教与特教研究所网站(www.jssyts.Net)查询。论文参赛联系人:幼教与特教研究所 何锋老师;电话:025-83758243。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附件:各市参评论文篇数
附件
各市推荐参评论文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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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市 |
无 锡 市 |
徐州 市 |
常州 市 |
苏 州 市 |
南通 市 |
连云港 市 |
淮安 市 |
盐 城 市 |
扬州 市 |
镇江 市 |
泰州 市 |
宿 迁 市 |
参 评篇 数 |
120 |
100 |
150 |
70 |
120 |
70 |
70 |
60 |
110 |
60 |
40 |
5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