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江宁教普[2008]12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系统手足口病防控
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现将《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系统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系统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2、江宁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登记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系统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近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儿童手足口病。为有效预防江宁区教育系统疫情的发生和扩散,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系统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生命第一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手足口病防控体系,提高对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综合处置能力,保障广大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达到“四无”目标:无疫情流行、无群体恐慌、无负面影响、无儿童死亡。
三、 组织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正确分析判断疫情形势,将教育系统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重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保障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成立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系统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校(园)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校(园)长亲自挂帅,明确专人负责。
(二)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各校(园)成立的防控工作领导组要细化任务与职责,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卫生机构的配合协作,做到依法防控、科学防控。
(三)严明纪律,严格奖惩。坚持属地管理,严格实行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小学和幼儿园都要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各校(园)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及时掌握本地疫情动态,及时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 管理措施
(一)校(园)内预防措施
1、强化防控工作培训
区教育局与区卫生局联合开展区级防控工作培训,对象为小学校长、校医,幼儿园园长、保健教师。各小学和幼儿园要负责培训到全体师生员工。
2. 通风与消毒
通风与消毒是预防与控制传染病,阻断传播途径的有效办法。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午睡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3、晨检与考勤制度
晨检与考勤制度是对传染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的关键环节。校医或保健老师每天要进行晨检、巡查,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学生有相关症状,要及时送到医院检查治疗。对因病缺勤学生加强联系,及时了解患病情况。如发现是传染病,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卫生清扫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保护校园生活饮用水源,严禁儿童饮用生水,严禁儿童接触污水。
5、开展健康教育
以广播、宣传单等宣传形式,正面介绍手足口病的防病知识,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要宣传手足口病可防、可控、可治、不可怕,消除恐慌心理。各校(园)要把宣传单立即发放到儿童家长手中,让家长在疫情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纠正儿童不良卫生习惯,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经常消毒,使家长懂得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6、加强卫生监督检查
各校(园)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机构加强对中小学和幼儿园附近的摊点、食堂、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保证食品卫生、饭菜加热、餐具消毒、水源洁净。
(二)应急处理程序
各小学、幼儿园应事先做好应急预案准备,一旦发现可疑的病例,其工作程序是:
1、在校(园)指定地点(或医务室内设置)隔离观察、问诊。
2、通知家长送孩子到医院诊治。
3、学校及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诊断为手足口病后必须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
4、学校责任报告人立即分别向当地卫生院、区教育局报告,并填写《江宁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登记表》(见附件二)。
5、建立疫情资料。填写晨检日志,发现病人后认真记录患者所在年级(班)、发病时间、症状以及详细的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和电话,以便于卫生机构开展流行病调查和传染源追踪。
6、学校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已感染人群和易感染人群采取相关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消毒、隔离等群体防护措施),同时,学校要以《告家长书》的形式进行宣传,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7、学校在第一时间:(1)组织密切接触者体检,必要时采取隔离观察措施;(2)认真落实校园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对患病幼儿所在场所(教室、午睡室)、用品进行彻底消毒;(3)进一步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疫情监测。各小学和幼儿园要明确专人密切观察身体出现明显不适的低龄儿童(幼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严格控制疫情传播;(4)对家长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三)报告及信息通报
1、严格疫情报告制度。
各小学和幼儿园每天要有专人值班,防控领导小组成员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发现手足口病人后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区教育局和当地卫生机构,并认真填写记录。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确保信息准确、畅通。
2、严格信息通报制度。
我省手足口病的疫区、暴发、流行等信息,统一由省卫生厅判定与确认,并对外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对外发布信息。
(四)停课和复课管理规定
学校如因疫情扩散需停课的,必须根据卫生部门下达的书面意见拟定停课方案,实行全校性或部分年级、班级停课。学校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核,并由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区报市教育局备案。复课程序相同。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擅自做出停课、复课决定。
(五)居家隔离观察的有关要求
1、建立居家观察学生工作网络,确定负责人,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形成快速高效的运行机制。
2、认真、细致、耐心地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和心理疏导工作,积极争取家长对学校防治传染病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3、切实做好对居家观察学生的跟踪和监控工作。老师要了解学生在家的生活、身体和学习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关爱每个学生。
4、学校要将相关教师的联系方式提供给学生家长,以便联系和咨询。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责任
(一)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各小学和幼儿园要保证防控工作所需经费。
2、人员保障。将经过培训、责任心强、工作严谨的骨干力量充实到防控工作关键岗位。
3、物资保障。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消毒用品的储备和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