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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教育科研“个人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5/6 9:23:42 作者:蔡伟 浏览量:2364次

 各位老师:

为强化“科研成就教师”的科研价值取向,打造一支研究型教师队伍,引领教师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推进教育内涵发展,促进教育“全面优质”,区教育局与教育学会将于2008年5月——2009年4月期间开展江宁区2008年教育科研 “个人课题”研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园教师及各类管理人员要积极开展“个人课题”研究,建立市、区、校三级“个人课题”网络,努力实现80%教师有“个人课题”(校级以上)的目标

2.校级“个人课题”的申报与立项在5月20日前完成,幼儿园将成立“个人课题”学术委员会,公正、公平组织“个人课题”的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区级课题。

3.区级“个人课题” 于5月26——30日上报材料(同时上报08年校级“个人课题”目录),并择优推荐上报市级课题。市级“个人课题”于9月申报。

4.区教科研带头人必须申报区“个人课题”,并将有无市、区“个人课题”作为今后评选教科研带头人的重要条件之一。

5.选题领域和范围参照《江宁区教育科学“十一五”“个人课题”规划指南》(在“江宁教育信息”网站“个人课题”栏目下载)。

6.申报校级个人课题材料为《示幼2008年教育科学规划“个人课题”申报表》1份(统一16K纸打印稿)。经园择优推荐上报区级课题的教师准备材料包括:《江宁区2008年教育科学规划“个人课题”申报表》1份、研究方案1份(统一A4纸打印稿),另交评审费100元,推荐参评的市级个人课题评审费由区教育学会交纳。

7.区教育局、区教育学会于6月组织区“个人课题”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立项,并通知研究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8.个人课题申报表填写示例  [ 点击下载 ]  (表格内容基本相同,仅供参考)

9.示幼2008年教育科学规划“个人课题”申报表.doc

10、区级申报延至6月25日前。附:江宁区2008年教育科学规划“个人课题”申报表.doc

 

                                         南京市江宁示范幼儿园

                                      200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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