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二届德育优秀青年教师”材料评审赋分细则量化表
学历、年龄、德育工作年限、职称、综合表彰、师德表现等项须达市评选文件的规定,是评选的“硬”条件,不符合者原则上一票否决。
1.(1)凡有违反《规范》《标准》行为的不得参评;(2)五年来无犯罪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1)须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累计从事德育工作满6年(德育教科研人员须在基层学校从事德育工作满8年),且目前正在从事德育工作。幼儿园带班教师及园级领导累计从事幼儿园工作满6年。
3.须获得一级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或受聘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满5年。
4.须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表彰。2014年(含)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及以上。
5.德育科研须符合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需提供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经学校或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1.德育工作资历(满分60分) | (1)德育工作年限(满分40分) | 每年2分,逐年累计,满分封顶。 | |
(2)教师职称(满分15分) | 二级5分;中级10分;高级15分。 | ||
(3)工作对象满意度(满分5分) | 90%以上:5分;89%-85%:4分;84%-80%:3分;79%以下:0分。 | ||
2.德育工作实绩(满分40分) | (1)班主任教师(满分40分) | ①获得“优秀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得“先进班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折半计算(可累计,满分25分。) | 省级及以上:25分 |
市级:20分 | |||
区级:15分 | |||
②组织和指导班级学生参与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德育活动(满分5分) | 市二等奖以上:2分 | ||
区二等奖以上:1分 | |||
③所带班级常规考核在校内稳居前列,班级整体教学质量优异或推进显著 | 5分(每年1分) | ||
④在转化后进生或接纳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帮助有困难学生方面成果显著 | 5分 | ||
(2)德育管理者(满分40分)(①②项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入总分) | ①获得过南京市“德育创新奖”(本人为主要参与者)(可累计,满分25分) | 一等奖:25分 | |
二等奖:20分 | |||
三等奖:15分 | |||
②所在学校积极承接教育主管部门德育项目;非主管部门的折半(可累计,满分25分) | 省级及以上:20分 | ||
市级:15分 | |||
区级:10分 | |||
③在学校德育工作整体筹划、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研训活动开展有创新(如开展班会课程化建设活动、成立名班主任工作室、德育工作现场会等) | 5分 | ||
④所在学校在区域学校发展水平考核的德育评估中位居前列 (如示范基地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创建等) | 5分 | ||
⑤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德育活动(满分5分) | 市二等奖以上:2分 | ||
区二等奖以上:1分 | |||
(3)德育教科研人员(满分40分) | ①承接教育主管部门德育项目(可累计,满分20分) | 省级及以上:20分 | |
市级:15分 | |||
区级:10分 | |||
②研究成果在区级及以上范围推广应用(可累计,满分15分) | 市级及以上:15分 | ||
区级:10分 | |||
③扎实开展符合德育实践的教科研和管理工作 | 5分 | ||
3.师德先进和示范带头作用材料评审(满分30分) | (1)师德先进(满分15分)(①②项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入) | ①区级及以上师德先进表彰(限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 | 15分 |
②参加“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或其他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 5分 | ||
(2)指导青年教师(满分5分)(①②项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入总分) | ①指导青年教师听课材料(自2014年9月1后:每年8篇,少1年扣1分) | 5分 | |
②被指导单个青年教师获奖情况(可累计,满分5分) | 市级及以上:5分 | ||
区级:3分 | |||
(3)班主任工作室(满分10分)(指主持或参与德育名师工作室或德育中心组,以教育教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 ①主持或参与班主任工作室情况(参与得分减半) | 市级及以上:10分 | |
区级:8分 | |||
校级:4分 | |||
②班主任工作室组织开展的过程材料(活动安排表、讲座材料、发言材料、沙龙材料等 ) | 5分 | ||
4.科研成果材料评审(满分55分) | (1.1)班会(主题活动)研究课、示范课或德育讲座(满分10分)(4次及以上,可以累计) | 省级及以上 | 6分 |
市级 | 4分 | ||
区级 | 2分 | ||
(1.2)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德育科研项目(作者署名在前五)(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赋分,参照下一级规划课题赋分)(不累计)(满分5分) | 市级及以上 | 主持:5分 | |
前5成员:3分 | |||
区级 | 主持:3分 | ||
前3成员:2分 | |||
(1.3)竞赛材料(满分10分)(德育类如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非德育类得分减半)(取最高,不累计)(教师本人获奖) | 省级及以上 | 一等奖:10分 | |
二等奖:8分 | |||
市级 | 一等奖:8分 | ||
二等奖:6分 | |||
区级 | 一等奖:6分 | ||
二等奖:4分 | |||
(2)论文、案例获奖和发表(满分20分)(2个三等奖视为1个同级二等奖;2个二等奖视为1个同级一等奖)(可累计) | 发表:北大核心期刊 | 12分 | |
一般期刊 | 8分 | ||
获奖:省级及以上 | 一等奖:10分 | ||
二等奖:8分 | |||
市级 | 一等奖:8分 | ||
二等奖:6分 | |||
区级 | 一等奖:6分 | ||
二等奖:4分 | |||
省学会论文 | 一等奖:6分 | ||
二等奖:4分 | |||
(3)德育教材(幼儿园社会教育、心理教育)、案例汇编、经验推广等资料的撰写(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全书的五分之一)或独立出版或参与编著德育类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全书的五分之一)(满分5分) | 省级及以上 | 5分 | |
市级 | 4分 | ||
区级 | 3分 | ||
5.综合表彰材料评审(满分15分) | 表彰材料(满分15分)(限个人表彰;非综合类折半;班主任类师德表彰、优秀班主任除外;非班主任类师德表彰除外)(不累计) | 省级及以上 | 15分 |
市级 | 10分 | ||
区级 | 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