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吴思英名师工作室”规章制度
根据江宁区教育局有关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意见,为充分发挥“吴思英名师工作室”的引领、辐射、指导作用,促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名师工作室的运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活动制度:
1.学年初,工作室主持人组织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并制定本学年工作计划。
2.学年末,工作室主持人组织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分享学年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为后期活动提供支撑。
3.工作室每月至少活动1次,可采用教学研究、培训、主题研讨等方式进行。
4.班级有关教师参加工作室活动时,其他人员及时代班,承担班级保教工作。
5.活动负责人负责每次培训、学习等活动的组织、考勤、记录、材料收集和整理。
6.活动前,工作室成员将手机关机或调成静音模式;活动中,工作室成员集中思想、认真记录、善于动脑、积极发言;活动后,工作室成员按时上交活动反馈表等资料。
7.工作室成员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案例或论文,80%以上须有个人研究课题。
8.工作室每年对成员目标达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凡因自身主观努力不够以致两年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将取消其工作室成员资格。
请假制度:
1.工作室成员准时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者,需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工作室主持人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方可缺席。
2.一学年内无正当理由缺席工作室活动三次及以上者将被调整出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