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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局工会《关于组建“江宁区教工艺术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9 11:03:33 作者:王蓉 浏览量:1500次

关于组建“江宁区教工艺术团”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有效利用我区教师资源优势,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激发工会队伍创造力,增强工会内部凝聚力,扩大社会影响力,展示素质教育成果,提升教育品位,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着力打造特色教育。经研究决定组建“江宁区教工艺术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性质

教工艺术团是在区教育工会领导下的有组织、有纪律的群众性业余文化艺术团体。

二、组建程序

1、组建分团。组建成立四个分团:器乐分团、演唱分团(含戏曲)、舞蹈分团、书画分团。

2、组织报名。

(1)报名条件:有艺术方面特长,思想素质好,且热爱艺术事业,具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指挥的在职教职工均可报名

2)报名办法: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凡参加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以校工会为单位于10月25日前,报区教育工会,电子邮箱:jnjyjf@163.com,联系电话:52289814

3.考核录用。

(1)考核方式:以片区为单位由考核小组分赴各片区统一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根据艺术特长,自行确定才艺展示内容。对考核合格者,由教育工会统一颁发聘书。

三、几点要求

  教育艺术团的成立,是贯彻落实我区教育发展总体思路,打造特色教育、扩大教育影响力的需要。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主动关心,积极支持。

1.强化舆论宣传。各校要广泛宣传建立教工艺术团的目的、意义,让全体教职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2.树立大局意识。各校要站在讲政治、求发展的高度,树立全局意识,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积极鼓励本单位有艺术特长教职工报名参加教工艺术团,并确保艺术团人员的排练和演出时间。

3.严肃团队纪律。参加艺术团的全体人员,要发扬奉献精神、克服困难、乐于吃苦,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和睦、热爱团队、虚心好学、刻苦训练,充分展示个人才能,为宣传江宁教育,展示江宁教师形象,作出积极贡献。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工会

                          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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