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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7年度课题年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30 10:09:41 作者:蔡伟 浏览量:2079次

关于组织2007年度课题年审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加强课题研究过程的管理,确实提高课题研究的实效性,根据上级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江宁区“十一五”教育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江宁教育信息网站教育科研栏目下载),对区级以上各级各类课题的研究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课题主持人在12月15日之前,填写好相对应的课题年度审查表上报区教科室。(课题年度审查表分为三类:一、江宁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年度审查表,二、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年度审查表,三、市级以上教育学会课题年度审查表。)

二、区教科室将在各课题年审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研究过程实,并取得显著成效的课题,给以表彰并逐级推荐参加高级别的课题评审,对于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课题进行警告直至撤销该研究项目。

三、课题年度审查三类表在江宁教育信息网站教育科研栏目科研管理子栏目下载。

四、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年审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07年11月16日

附件:

省、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年审表

区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年审表

 

 

关于建立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年审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教科室(所)、各直属学校教科室、各省市规划课题主持人:

为了加强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过程管理,根据市教育局《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条例》,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科所课题管理中心)将对全市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过程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省、市规划课题主持人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将填写好的《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年度审查表》送交区县教科室(直属学校教科室),由区县教科室(直属学校教科室)进行核查,并填写具体的意见,于12月30日前送交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对课题进展进行年审的基础上,会同区县教科室(所)进行抽查。

三、市教育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公布课题年审情况,表彰研究进展好的课题,对于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课题进行警告直至撤销该研究项目(省级课题建议省规划办撤销)。

四、规划课题的研究应结合校本教研制度的建设,经常性地开展研讨、交流和观摩活动,每学期举办一至二次大型研讨活动,课题研究活动开展情况将从2008年开始列入年审内容。

五、《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年度审查表》请登录www.njjks.cn “课题管理”下载。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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