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制度
1.家长委员会由各班2名家长代表组成,设正、副主任各一名,家长委员会主任是幼儿园园务成员之一。各年级的家长代表组成本年级的家长小组,设组长一名。
2.每学期初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幼儿园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年末家长委员会向家长汇报总结家长工作,年末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各年级的家长小组也可根据本组的情况召开会议。
3.家长委员会应通过各种形式听取并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4.发挥家园间的桥梁作用,积极向家长们宣传幼儿园办园思想、目标和主要业绩。家长代表主动对幼儿园的保教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5.根据情况,每学年增补新的家长委员会委员。